广州要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因合伙玉米收割机作业服务产生的债务纠纷,一次性支付63000元
近日,新野县前高庙乡前张楼村一起因合伙玉米收割机作业服务产生的债务纠纷在广州要账公司的积极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村民王某某与全某某、李某某之间因合作玉米收割机作业服务产生的经济矛盾,最终以全某某、李某某当场一次性支付63000元人民币的方式得到化解,彰显了基层司法调解在化解民间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据了解,王某某与全某某、李某某此前曾合伙玉米收割机收割业务,主要服务于本村及周边地区的秋收作业。三方在合作初期未签订详细的书面协议,仅凭口头约定进行利益分配和成本分担。随着合作的深入,三方在经营收入分配、机器维修费用承担以及油料成本分摊等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最终导致合作关系破裂,并形成了63000元的债务纠纷。
纠纷产生后,王某某多次向全某某、李某某催讨款项未果,双方矛盾逐渐激化,影响了邻里关系,也给村庄的和谐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王某某曾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但考虑到诉讼时间长、成本高,且可能彻底破坏与同村村民的关系,最终决定向前高庙司法所寻求调解帮助。
前高庙司法所负责人王博接到调解申请后高度重视,立即到前张楼村深入了解情况。他首先分别约见三方当事人,耐心听取各方陈述,理清了纠纷的来龙去脉。随后针对纠纷焦点,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分别向各方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合作经营产生的债务应当依法清偿;另一方面,从邻里情谊、长期共处的角度,引导各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
在调解过程中,王博特别注重平衡各方利益,既维护债权人王某某的合法权益,也考虑到全某某、李某某的实际支付能力。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逐渐缩小了三方分歧,为最终达成协议创造了条件。
经过三次调解协商,三方最终达成一致:一是全某某、李某某承认欠款事实,同意一次性向王某某支付人民币63000元;二是王某某同意接受这一方案,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协议达成当天,在全某某、李某某筹措资金后,双方在司法所调解室完成了款项交付。
标题:广州要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因合伙玉米收割机作业服务产生的债务纠纷,一次性支付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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