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货款总金额为124万余元
广州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货款总金额为124万余元。原告XX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公司”)与被告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公司”)存在业务往来。2025年1月,双方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公司因“XXXX基地建设项目”向原告公司采购工程材料,合同金额为118万余元。后因项目需求增加,双方签订补充(变更)协议,将合同金额调整为124万余元,最终经对账确认,案涉货款总金额为124万余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公司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全部工程材料通过货运方式交付至被告公司指定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相关地址),且按要求开具了全部发票。被告公司于2025年1月支付部分货款108万余元后,剩余15万余元货款迟迟未付。原告公司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被告公司催讨欠款,被告公司对欠付事实无异议,但始终以缺乏付款能力为由拖延支付,导致原告公司合法权益受损。
尽快追回欠款,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原告公司委托广东国晖(龙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处理本案。国晖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介入案件,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律师核实了《材料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对账确认单》《发票开具记录》《催款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确认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原告公司已完全履行交货义务,被告公司欠付货款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同时,律师依据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明确案件由甲方(原告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后续诉讼程序奠定了基础。
【争议焦点】
原、被告双方买卖合同关系是否合法有效;原告公司是否已全面履行交货义务;被告公司是否应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判决结果】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国晖律师积极与被告公司沟通协商,向其释明法律风险及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后果,同时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提出合理的和解方案。在律师的专业推动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公司同意支付全部欠付货款及相关费用。原告公司基于和解结果,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及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本案以高效和解方式圆满解决,原告公司成功拿回全部欠款,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标题:广州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货款总金额为124万余元
网址:https://guangzhou.ahcqjzzs.com/28.html
作者:广州讨债公司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以链接形式注明。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广州要债公司成功执结一起跨越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
